办理教育机构资质认证
来源:
时间:2012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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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留学服务,支持合作办学,向我馆申请对领区内加拿大教育机构办学资质进行认证工作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单位的正式公函(加盖公章);
(2) 国内教育机构办学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3) 本单位中外合作办学情况简介;
(4) 本单位与加方教育机构签订的中外文协议文本复印件(与加方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不予受理);
(5) 加方教育机构成立时间及注册证明复印件;
(6) 加方教育机构办学情况介绍;
(7) 加方教育机构的完整英文名称、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
(8) 加方教育机构在校生总数、国际学生人数和中国学生人数。
请将上述申请材料径寄我馆,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恕不受理。
注:1、我馆暂仅受理国内教育机构要求对我馆领区内加拿大教育机构的认证申请,不受理国内个人、加方教育机构或个人的申请。
2、我馆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我馆出具的认证文件将以平信方式寄交国内申请单位。